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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申报指南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4-09-11 点击:1952  保护视力色:

2014年度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申报指南

 

2014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根据我省重点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需要,择优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开发实施,使之形成产品乃至产业,促进高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化。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树立专利技术实施典型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施计划将努力探索和总结专利技术产业化、商用化实施的方法和规律,树立专利运用典型,为全省专利技术运用提供示范;同时跟踪新兴产业发展及其核心技术的实施和保护、区域分布等情况,带动政府和社会对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投入。

(二)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扶持重点、重大项目。根据国家及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精神,扶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专利技术实施。

(三)提高立项条件,严把实施能力。从专利技术特点、行业地位、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管理状况等多方面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所属产业要求。

申报项目的产业原则上应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各地根据实际,也可推荐本地区的优势传统产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本省或本市、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和经验的意愿和能力,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培育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优先。

(三)项目所涉专利要求。

1.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截至2014年7月15日(包括当日)之前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并经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该发明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水平在省内本产业中处领先地位,项目的实施能带动相关产品或产业在技术、用途、功能等方面的创新,对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相关产品的附加值及市场竞争力有突出的作用。

2.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申报单位与现有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必须提供专利权人的实施许可证明。

3. 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以往未被纳入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

三、立项类别及数量

2014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拟立项30个,其中重大项目10个,每个扶持10万元;重点项目20个,每个扶持5万元。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企事业单位申请→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方式:打开网络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址:http://www.gdbs.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点击 “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专利申请专项资助项目”,按“操作手册”的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二)网上申报、地市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次申报企事业单位只需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无需提交纸件申报书。未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的项目申请无效,不符合项目所涉专利要求的申请无效。

 

附件3-1:各地市推荐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名额分配

    

    (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刘召维,电话:020-87684622 传真:020-37656129,电邮:zscqyjh@qq.com;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58栋615室)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顾文树、陈日雄,电话:020-32210161、87744121,13662377866、1802231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