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指南
为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提升,2014年度我局将继续开展省知识产权局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认定的数量和范围
今年计划认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家,每家扶持经费10万元,主要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遴选;符合《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条件的其它企业,也可申报。
二、认定条件
依照《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粤知〔2011〕41号进行。
申请认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知识产权战略运用初见成效。企业把知识产权战略融
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谋求自身发展、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强。
(二)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已成为企业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与了企业的研发和战略决策。
(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
(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能力强。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或拥有专利信息数据库,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掌握当前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并在相关部门合理利用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的结果。
(五)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按照知识产权制度和规章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知识产权量多质高。研发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重要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专利申请量的年增幅在全省平均增幅以上,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近三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申请了国(境)外专利。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和公众认知度,积极创建或拥有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有在国(境)外申请和注册商标。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七)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企业销售收入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并且保持连续两年赢利,产品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八)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方面的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以下标准:年营业收入高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年营业收入低于2亿的,其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1%。
(九)知识产权工作特色鲜明。重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的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工作形成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有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打开网络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网址:http://www.gdbs.gov.cn,点击“网上办事”--点击“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点击 “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专利申请专项资助项目”,按“操作手册”的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
(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超过分配名额的,以名额内的企业为准。
(三)网上申报、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件。
附件2-1:各地市推荐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额分配
(业务咨询:周雪君,电话:020-8768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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