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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决定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0-07-19 点击:1120  保护视力色:

粤产学研字〔2010〕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高校及有关单位:

  2008年6月,广东省政府、教育部、科技部联合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得到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来自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纷纷以企业科技特派员身份到广东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实施,构建了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我省企业抵御金融风暴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和一大批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清华大学等20所高校和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等5个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崔小乐等40名同志“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深入开展产学研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附件: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获奖名单
     ⒉“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获奖名单


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结合协调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