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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区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若干措施

作者:admin 发表于:2022-04-26 点击:603  保护视力色: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埔科〔2022〕114号
区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若干措施》业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6日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算力算法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不断丰富算力资源、提升算法水平,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简称“算力算法10条”)。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数字技术企业或机构,以及与算力算法领域直接相关的机构和个人。
二、强化高端项目引领
实施院士引领、领军带动、骨干支撑工程,集聚一批算力算法高端人才项目,推动算力算法技术突破,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对院士在本区新设立全国唯一的工作站,开展提升算力、突破核心算法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建设重大科研平台的,经认定,按照区人才自由港政策,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算力算法领域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按照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创业资助与直接股权投资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支持原创技术创新
对区内企业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攻关解决人工智能核心算法“卡脖子”技术实行“揭榜挂帅”,按照区人才自由港政策,对成功攻克的项目按该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按照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且当年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的算力算法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按其研发费用增长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四、集聚全球顶尖人才
着力引进国际国内顶尖算力算法人才及团队,集聚一大批首席算力算法工程师,构建多层次人才梯队,形成算力算法人才雁阵格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按照区黄埔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购房补贴。对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区法人单位年度所得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收入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鼓励区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面向深度学习算法、体系架构、融合应用等领域开展培训。(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五、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面向制造业的算力算法服务生态,以CPU、GPU等异构算力提升为支撑,逐步提高自主研发算力算法比例,推动重点传统制造业的产品智能化、装备智能化和生产智能化。按照区先进制造业政策,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以算力算法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企业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智能经济,加快优化智能产品和服务运营,培育智能销售、无人配送、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长点。按照区“新基建”政策,对以算力算法为核心要素催生的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相关部门)
七、打造特色园区品牌
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鼓励建设以提供算力及算法服务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特色园区,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区“新基建”政策,择优遴选数字经济特色园区,按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申报算力算法产业为核心特色的专业孵化器,对于符合扶持条件的,可按区创新创业孵化器政策,申报享受累计最高100万元规范化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效益化奖励、每年最高500万元资本化奖励、每处最高500万元品牌化补贴等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八、构建公共技术平台
鼓励建设算力算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区内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升级等提供机器学习算法、模式识别算法、数据挖掘算法等各类先进算法服务,或算力调度分配、智能化运维、应用服务监控等算力服务。按照区IAB政策,对在本区建设运营算力算法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对实际建设投入费用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其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九、鼓励技术推广应用
围绕服务器芯片、云操作系统、云数据库、中间件、分布式计算与存储等关键领域,支持算力算法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应用。按照区IAB政策,对算力算法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采取遴选方式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评为国家级相关示范应用项目的,另行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附则
“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埔科规字〔2021〕4号);“区人才自由港政策”指《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4号);“区黄埔人才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区先进制造业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区“新基建”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加快“新基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穗埔府规〔2020〕10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创新创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办法》;“区IAB政策”指《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
本措施涉及的资金用于扶持符合本措施规定的项目。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本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机构自行承担。申报单位新设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分拆业务等不属于本办法扶持范畴。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单位,一经查实,将采取停发或追回奖补资金、纳入诚信记录等措施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理,且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奖补资金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享受本措施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本办法所引用的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如因修改或重新制定被替代的,应当适用修改或者重新制定后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