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帮助 | 联系电话:400-880-0256 0769-23037585 21686281

使用东莞产的设备最高奖500万元 东莞企业快来逗利是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4-08-20 点击:1403  保护视力色:

东莞上周才发布“机器换人”三年行动计划,昨日就有新鲜热辣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2014-2016年连续三年,“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亿元大利是,专项用于推动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昨日还有另一个利是开封,《东莞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出台,上年度由小微成长为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纳入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合企业税收贡献原则有机会获得每家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

利是1

每年2亿元“机器换人”资金怎么拿

其中使用莞产设备项目,并且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500万元,体现了三年规划纲要中对本土智能装备产业的支持。

办法规定,“机器换人”主要应用于东莞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申报“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要求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0万元以上,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核算范围为设备仪器购置费及购买软件和技术投入的费用。

经信部门解析:“广义的‘机器换人’并不限于使用机器人,凡是用自动化、智能化的设备代替人工都可以归入‘机器换人’的范畴。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市应该有很多的企业实施了‘机器换人’。”据2013年度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信息显示,企业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数量占全部备案项目数量的81.6%,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备案项目总投资额的78.8%。

对“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有购买本地生产“机器换人”设备的,莞产设备部分资助标准提高至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5%,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

每年分行业分领域根据项目情况认定一批“机器换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使用莞产设备项目(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50%以上),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500万元。每年认定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数量不超过年度资助项目数量的20%。

利是2

小微企业上规奖励最高10万元

《东莞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中指出,上年度由小微成长为年主营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纳入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合企业税收贡献原则有机会获得每家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根据此前制定出台的《关于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的若干措施》,从20 13-2015年,市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对上年新增上规模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日前省经信委民营经济处来莞调研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据中小企业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民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2211家,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42.3%;完成增加值385.6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31.8%。

仅仅上规还不够,东莞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袁绍贤向省调研组介绍,今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构建非公有制经济梯次成长扶持机制,设计了“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前后衔接路线。前看“个转企”,近三年东莞共登记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业务2079家。其中,2012年740家,2013年744家,今年1-7月共595家;后看“股上市”,东莞已建立了122家企业的“686”上市梯度培育库,先后推荐8批共39家库内民营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占全市上市后备企业总数39%。



■资助方式

事后奖励:最高200万元

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拨贷联动:1:1发放贷款

是指“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纳入试点后,由市经信局将项目推荐给经批准的银行机构,由银行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按照立项资金最低1:1的比例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投入额。市财政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2%给予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设备租赁:最高250万元

对企业通过设备租赁(已开具设备发票)分期购买设备实施“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的,市财政按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助,其中利息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补助不高于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2%,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

贷款贴息:2年利息补助


【释疑】

每年2亿资助是怎样确定的?

电商每年扶持1.5亿元,“机器换人”每年资助2亿元,这些动辄上亿的专项资金是如何确定的?记者从市经信局此次专项资金起草负责人处了解到,2亿资金有根据,能覆盖我市大多数企业实施“机器换人”。2011-2013年,全市共260个项目为自动化升级改造,投资额累计71亿元,若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比例资助来算,需要7个亿,每年需要2亿多元。而市经信局此前调研,我市确立了每年资助300至500家企业实施“机器换人”,按每个项目平均投入500万元,资助10%计算,加上第三方机构扶持和平台建设,每年至少需要2亿元。

企业声音

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荣造:

培育自动化人才应获奖励

有两方面还需要着力解决:一个是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运用自动化技术是关键,这方面的扶持比较少;另一个是人才教育培训,对引进、培育自动化技术研发人才和设备应用型人才,这方面的扶持未能体现。此外,在资助方式上,我认为直接奖励值得商榷,特别是对设备企业,最好是通过税收返还。按照税收返还,能让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同时让利于本土客户降低设备使用成本,也使得莞产企业在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东莞市拓斯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丰礼:

有针对性解决企业资金瓶颈

2亿元的资助非常给力。《办法》提出鼓励使用莞产设备,我们对此非常期待。而且这一揽子补贴方案方方面面都照顾到,特别是对融资租赁、贷款贴息之类,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企业资金瓶颈。不过,落地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比如有些还有待明确,设备提供商能否算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否需要备案或者由政府指定?


除拨贷联动外,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实施“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给予利息补助,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指南

A.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B.“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还须提供:

①“机器换人”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相应合同、发票或凭证复印件;

②企业“减员增效”相关评价指标的必要材料,如企业用工情况、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益等相关材料;

③申请贷款贴息和设备租赁补助的项目须提供有关银行或租赁公司的项目贷款合同、租赁合同、借据、划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④企业近三年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相关资料(企业成立不足三年,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C.第三方服务机构奖励项目还须提供服务业务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相应合同、发票或凭证复印件等)。

D.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补助项目,还须提供实际投入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应合同、发票或凭证复印件等)。

E.申报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和其履行相关责任的承诺。

F.年度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相关新闻:东莞3年将投6亿资助企业实施“机器换人”

制图/杨智宏

我市每年将拿出两亿元,连续三年资助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助,而符合资助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也将获得高额资助。此外,《办法》对本土自动化企业有倾斜,使用莞产设备者,扶持比例和最高额度都有所提升。

不限于使用工业机器人

《办法》明确,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东莞将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推动我市企业实施“机器换人”。

《办法》规定,“机器换人”主要应用于东莞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鞋业、化工、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的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市经信局解释,“机器换人”并不限于使用工业机器人,凡是用自动化、智能化的设备代替人工,都可以归入“机器换人”的范畴。

据悉,《办法》对以往“科技东莞”工程政策体系中,涉及鼓励企业“机器换人”性质的扶持政策进行了整合,不重复支持。

对使用莞产设备有倾斜

根据《办法》,东莞“机器换人”专项资金资助由四部分组成:“机器换人”应用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其中,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提供改造方案、技术支持、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的机构。

市经信局解释,之所以重视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是为了培育和完善机器换人生态圈,在技术、人才、金融、推广等全方位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东莞每年还将分行业分领域,认定一批“机器换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不过,每年认定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年度资助项目数量的20%。而对“机器换人”重大项目,则按照“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使用莞产设备。对购买本地生产设备的,莞产设备部分的资助标准提高至总投资的15%。如果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超过一半,该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此外,如果企业使用了莞产设备,又被认定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该项目最高奖励金额再提高至500万元。

政策链接

“机器换人”应用项目有四种资助方式

通过租赁分期购买设备也有补助

中小企业机器换人,动辄上百万的设备投入是最大的“拦路虎”。考虑企业的实施困难,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办法》对实施“机器换人”的企业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包括事后奖励、拨贷联动、设备租赁补助、贷款贴息等。

其中,事后奖励是指企业以自有资金实施“机器换人”应用项目,项目完工验收认定后,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而拨贷联动稍微复杂,市财政首先按项目总额12%给予立项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同时,项目由经批准的银行机构为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市财政按实际贷款利息给予补助,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项目立项资助金额,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验收后,立项资助金额,减去贴息金额,剩下部分将拨付给企业作为奖励资金。而设备租赁补助,则是企业通过设备租赁分期购买设备;贷款贴息是指除拨贷联动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买设备。对以上两者,市财政优惠按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金额不高于总投入的12%,最高250万元封顶。

市经信局表示,“拨贷联动”采取“先政府立项、后银行贷款、再财政拨款”的形式也是试点探索。而在资助标准方面,为引导金融资金投入“机器换人”项目,后三者项目贴息的资助标准高于事后奖励,也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