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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承接“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的公示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4-06-10 点击:1279  保护视力色:

粤科公示〔2014〕5号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公告》(粤科公告〔2014〕2号)的要求,经过公告、受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等环节,现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定为拟承接“广东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单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6月10日~6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收到的异议,我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相年,020-83163643、83163879(传真)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
  邮编:510033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承接“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的公示


省科技厅
2014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